大连民族大学与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签署合作协议

 

1月3日,大连民族大学与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校开发区校区举行。大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刚,学校党委书记赵铸,党委副书记、校长丁克毅出席签约仪式。

 

 

赵铸表示,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学校与地方开展校地合作,此次签约是继学校与辽宁省民宗委和大连市民宗局、与省内八个民族自治县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成功举行后,学校深化校地合作的又一次重要活动。是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党组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服务辽宁、服务大连全面振兴的“姊妹篇”。长期以来,学校的发展离不开大连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离不开市民宗局及各乡(镇、街道)的帮助支持。新时期,学校肩负着服务党的民族工作,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光荣职责,承担着服务辽宁和大连全面振兴的重要使命。学校将以签约仪式为校地合作新起点,全面深化与各乡(镇、街道)合作,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最大限度调集和动员全校优势力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技创新、特色农业及文旅产业发展、干部培训、党的建设等方面深化更多成果,在携手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谋发展、合作共赢。

 

 

黄刚表示,大连民族大学与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签署合作协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这既是服务新时代大连民族工作的有力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连实践,推动新时代大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搭建更加宽广的合作平台,创新更加丰富的合作形式,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努力建成校地合作的典范。聚焦优势产业,加强产学研转化,携手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民族和宗教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大连民族大学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高标准建设好大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全力支持大连民族大学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推动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确保合作协议取得丰硕成果。

 

 

丁克毅代表学校分别与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办事处、瓦房店市老虎屯镇人民政府、瓦房店市三台满族乡人民政府、瓦房店市杨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庄河市太平岭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金普新区石河街道办事处、金普新区七顶山街道办事处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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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2017-2019. 大连民族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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