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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表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激发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提名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组织提名

  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提名本单位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

  (四)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候选人、候选团队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组织提名

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提名本单位候选人1名。

  (三)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的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提名工作要求

  )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注重关注在科普、智库、扶贫、民间科技外交等领域的科技服务情况,注重关注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入选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提名单位根据分配的提名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推荐码”注册并登录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材料等。提名单位用户名、密码、推荐码另行发送。

  附件材料只需要在系统中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请于2022年3月21日前在线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材料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下载打印《提名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工作材料

  提名情况报告1份,仅组织提名报送。内容包括候选人或团队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提名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上传。如为专家提名,则不需要提交提名情况报告。

  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提名的,加盖有关司局公章;地方提名的,应征求妇联意见,加盖省级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3.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4.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2021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1月15日前,电话告知科技处分配“推荐码”填报信息。根据不同推荐渠道确定具体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联系人:王振东

 话:87546564

 

                                                                                                                                                     科技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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