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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科技方针政策,根据学校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与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研究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自然科学领域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

3.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负责深化与定点帮扶联系点的科技帮扶合作,参与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科技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5.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纵向项目管理。负责校地、校企横向课题管理。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国家外专项目申报、执行、结题管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制定、实施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活动计划。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报告和学术团体管理工作。

7.负责自然科学领域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科研考核、业绩认定和成果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科协工作和自然科学领域学术道德建设。

9.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科学领域意识形态审查工作。

10.负责自然科学领域科研项目预算和经费管理工作。

11.负责科技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2.负责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负责修订完善自然科学领域科研成果贡献度评价办法。

1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