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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7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30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现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7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具体要求做好有关结题工作。

本次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是2012-2016年间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领域年度立项课题及专项立项课题。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请于2017年10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装订格式按通知要求),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一式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所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一般课题每项需交纳结题鉴定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项、省青年科研骨干专项课题)每项需交纳500元,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承担,学校在报送材料时统一代交。

 

联系人:宋军君  

 话:88706492(内线:5492)

 箱:sjj@dlnu.edu.cn

 点: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409

  

 

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