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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辽宁省重点研发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部署,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省科技厅决定开展人工智能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及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聚焦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经过广泛征集、组织凝练、专家论证等程序,省科技厅发布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6项(附件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11项(附件2)。

1.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标国际前沿,聚焦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发挥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作用,培育有望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前沿探索,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面向传统行业领域形成典型应用,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定额支持方式,单项支持强度为100万元。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我校限推荐申报2项。

2. 应用基础计划项目。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技术瓶颈,凝练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形成战略导向、市场导向的体系化应用性基础研究。在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支撑体系、创新应用四个层面,支持解决一批基础科学和创新应用问题。省级财政资金采取定额支持方式,单项支持强度为30万元。应用基础计划项目我校限推荐申报2项,其中要求1项项目负责人是青年科研人员(男性1985年11月以后出生,女性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二、申报方式和评审材料

请各申报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依次点选“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新增项目”,选择相应榜单类别,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项目。

为做好项目组织和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单位在学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前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一是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二是将申报书(系统中提交后下载)、佐证支撑合并形成一个单独PDF文档,以“学院+申报人姓名申请书”命名,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技处邮箱(kjc@dlnu.edu.cn),同时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到科技处A503。

三、有关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个项目。通过初审推荐单位审核并推荐至省科技厅的项目,无论立项与否,原则上不能申报后续其他类别计划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前,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的,可以申报项目。若后续项目验收不通过,不予立项。

4. 申报人须据实合理填报项目资金预算。

5. 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方向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6. 各二级单位需对申请人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承诺申请人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请材料内容真实,项目研究目标和研究技术路线合理,符合项目指南,有能力承接和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1.校内咨询

联系人:夏洪波,黄治宇

联系电话:19818958932

邮箱:kjc@dlnu.edu.cn

2.技术咨询

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6:00

科技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