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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大连有个家"结对认亲活动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5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民委有关会议精神,增强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学校将开展“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大连有个家”结对认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人员

  1.参与结对认亲的干部教师

  校领导、处级干部、教师等

  2.参与结对认亲的学生

  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

  三、活动内容

  1.思想上引导

  经常与结对认亲的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并做好谈心交流记录。加强对“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的教育引导,增强学生防范和抵御“三股势力”渗透的能力。

  2.生活上关心

  详细了解结对认亲学生的家庭情况,邀请结对认亲的学生到家中做客。加强与结对认亲学生的家长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困难和问题。具体要做到三个“一”:

  (1)每年为结对学生过一次生日,准备生日礼物;

  (2)解决一个实际困难,帮助结对学生家庭解决一项实际困难;

  (3)每学期至少与学生家长沟通一次,有条件的老师力争实现到结对学生家中家访。

  3.经济上资助

  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条件的结对教师可以对认亲学生进行经济资助,资助要体现以人为本,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尊重学生。

  4.学业上指导

  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对学生学习的监督和指导,掌握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和相关进度,加强与学生家长和任课教师沟通,共同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就业上帮扶

  加强对学生就业的指导和帮扶,根据情况采取求职就业培训、联系实习工作单位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四、工作要求

  1.结对认亲活动在每年9月份启动,在10月份前完成。

  2.参与结对认亲的校领导与处级干部名单由学生处协调并提供给各学院,其余结对认亲教师由学院动员组织,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结对认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结对认亲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各学院填写《大连民族大学结对认亲活动登记表》及《大连民族大学结对认亲活动统计表》并报送学生处。

  3.认亲活动需要保持连续性,结对认亲后的教师要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大学期间的教育培养工作,活动期间终止的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注重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加强对少数民族饮食、文化等方面的学习,确保结对认亲活动的顺利进行。

  2.结对认亲活动要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参加结对认亲的教师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对学生的成长成才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3.参与结对认亲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切实做到为人师表,确保对学生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附件:

  1.大连民族大学结对认亲活动登记表

  2.大连民族大学结对认亲活动统计表

  

  大连民族大学学生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