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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1

  一、大学生参保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二、大学生缴费标准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95元。

  三、大学生参保方式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学生(不含非全日制大学生)参保的代办单位,负责本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按规定时间将保费上缴至税务部门。

  四、大学生缴费方式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大学生学籍信息统一组织征缴

  五、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

  在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入学当年预缴期内随所在学校参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自当年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大学生住院享受怎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答:大学生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无限额。

  (二)问:大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或因病休学期间在异地住院如何备案并使用激活的社保卡,待遇标准是什么?

  1.激活社保卡

  收到社保卡后须及早在大连的社保卡银行网点激活医保功能及金融功能。社保卡服务电话0411-12333。

  2.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时间:就医前(最迟不超过异地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

  备案途径:下列途径之一即可

  (1)微信公众号“大连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异地就医备案-新增申报-选择就医省市-提交,自阅此页面上方的《异地就医备案须知》,1个工作日查看备案状态。

  (2)电话0411-88857000

  (3)网上服务大厅(电脑端),网址为http://ybj.dl.gov.cn/dl-medical/hall/#/Index

  备案有效期:有效期一年,期间可在同一备案就医地各级联网医院多次住院,均可持本人社保卡直接联网报销。

  3.备案后如何异地就医

  在异地联网医院使用本人社保卡登记住院,出院直接结算(报销)。联网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局”查询。

  4.联网结算标准

  (1)在户口地联网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执行我市住院待遇支付标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在非户口地联网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执行我市转诊异地待遇支付标准。

  (三)问:大学生异地住院现金结算如何办理手工报销?

  1.异地住院现金结算须手工报销的情况

  (1)异地就医备案后联网结算未成功;

  (2)未备案异地住院,出院后一年内;

  (3)在户口地住院结算时,因系统未识别大学生户籍地信息,起付标准收取1500元(可补报起付标准差额)。

  2.报销准备材料

  (1)复印件—身份证和社保卡正面复印在一张纸;

  (2)原件—出院一年内的异地住院原始收据及明细(盖医院章),未办理其它社会保险报销;

  (3)复印件—异地住院病案(或放化疗病案)、住院前急诊抢救留观病案;

  (4)补报起付标准差额,提供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票据、结算清单及出院小结。

  3.报销标准

  (1)在户口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按我市住院待遇标准报销;

  (2)未备案在非户口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2000元,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0%。

  4.不予报销的情况

  (1)未住院;

  (2)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如整形美容、境外就医、打架斗殴、第三方责任事故等);

  (3)不足起付标准的费用。

  5.办理报销的方式

  (1)线下办理

  请到开发区医保中心办事处(开发区大剧院对面人才市场5楼)办理。

  (2)线上办理

  请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实名注册并认证,点击“我要办”,在“业务办理”中点选“异地就医报销申报”,按照相关提示流程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