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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科技处和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各种科研经费使用方法的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教师:
 
近几年,随着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和深入,以及人才引进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科研经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强。学校为教师能有更广阔和自由的科研发挥空间,将各类科研经费归个人支配,并希望学校的资金投入能在一定时间内发挥作用并取得成果,但目前科研经费的运作情况不能够达到预期目的,有些教师没能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自己所支配的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在实验中需要的仪器设备仍然要求学院购买,有些教师甚至将科研经费用于出差或购买个人物品。鉴于此,学校科技处和学院再次对各种科研经费的使用方法予以说明:
 学校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科研启动金、博士科研启动金,以及学校匹配的项目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小型仪器设备和本人实验中常用物品,不得挪为他用。如果经费支配人在两年之内不能将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将无条件收回所支配资金。为便于资金的合理利用,学校今后的发展趋势是将大部分科研经费用于课题小组的科研资助。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希望能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