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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了做好200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请各部门科研助理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名单(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以便给项目申请人统一分配帐号、密码。

二、根据省科技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人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者申报与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资深科研人员可申请匹配资助。

三、学校各申报部门应承担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和申请书客观性的核准工作,并在《大连民族学院项目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四、申报网址为:lnstf.lninfo.gov.cn,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人请于11月24日前自行登陆上传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人请仔细阅读《辽宁省科技基金项目网络申报系统用户手册》。各部门科研助理将本部门项目汇总表、申请书电子版、以及《大连民族学院项目审核表》于11月24日17:00前报送科技处。

五、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六、今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2007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指南》规定的范围进行。无特殊情况的超范围申报项目,辽宁省科技厅一律不予受理。

七、申请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良好的预期应用前景,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推进作用;

    2.具备研究工作基础,立项根据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项目研究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含国内先进水平),可在2-3年完成预期研究目标或取得重大进展;

    3.具有研究条件或可依托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开展研究工作,申请资助经费预算切实合理;

    4.项目申请单位(申请者所在单位),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研究必需的支撑条件。

八、申报项目所需材料可在科技处网站“材料下载”中下载,未尽事宜按《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治宇

电 话:87656061

 

 

                                            

                                      200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