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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将主线要求贯穿教师入职、培养、晋升、考核等各环节。负责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将“十大问题”等系列问题的研究和实践融入学习内容。

2.加强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适应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建设。

3.负责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做好师德师风建设规划、规章制度、考评及教育工作,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能力,努力打造“大学风”和“有高度的学风”,推进高水平“三全育人”工作,推动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

4.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人事人才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人事人才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5.负责学校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划和管理,制定和调控全校各类人员定编定岗和用人计划(包括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其他短期聘任人员),做好岗位设置和管理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编制、实施人才引进计划。负责校属企业和其他短期聘任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人事调配、入职、离职、退休等手续办理。

7.负责教职工考核评价、评优推荐和行政奖惩等管理和指导工作。以教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贡献率作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健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8.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查(批)工作。

9.负责拟定、修订绩效工资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发放工作。

10.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劳资信息统计工作。

11.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与实施等工作。

12.负责岗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和聘期考核工作。

13.负责教师资格管理,学历教育、教师访学进修及非教师岗位教职工培训教育等工作。

14.负责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