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轮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学分修读完成情况,严把毕业出口关,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轮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审对象

拟于20236月申请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包括:2019级本科在校生、2018级五年制本科在校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以往办理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学生等。

二、预审内容

学分完成情况等,特别是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践实训环节的共青团实践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学分完成情况。

三、预审流程

预审查工作分为学生自查、学院核查和学校抽查三个阶段。

(一)学生自查

1)登录大连民族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网站或者打印学生成绩单;

2)对照本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院下发培养方案电子版)核查本人修读课程情况,核查内容包括:学分完成情况、课程的错修及未修、修读课程尚未通过、修读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否满足修读要求等信息,未达到修读要求的学生应及时补修,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资格;尚未提交共青团实践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学分证明材料的同学,请尽快登录创新创业学院网站的实践学分管理系统提交。

3)核查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学院教学秘书老师。

(二)学院核查

1.核查培养方案“指导性修读计划”执行情况。

各学院组织专业教师按照培养方案“指导性修读计划”,核查本专业2023年本科毕业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1)专业已开设课程和即将开设的课程是否满足毕业要求;

2)是否存在总学分不足、必修课未开设以及课程名称更改、学分不一致等情况;

3) 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践实训环节的共青团实践项目和创新实践项目学分完成情况;未提交材料的提醒学生抓紧登录系统完成证明材料提交,尚未完成审核的提醒负责审核的老师抓紧审核。

4)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课程异动等情况。如方案内课程调整,审批后的“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可作为核查依据,相应的“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须存档。

2.核查学生学分完成情况。

1)各学院教学秘书应结合已修通过课程、重修报名情况和学生不及格学分统计情况对学生修读情况进行核查。学院审查后要将核查结果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提醒相关学生及时补修及重修。

2)各学院对学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学生是否有课程错修、未修及至今仍未通过的课程情况建问题台账。如存在需要教务处协调解决的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具体问题说明及建议解决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待学校批复后,予以解决。

(三)学校抽查

根据各学院核查情况和报送的问题清单,教务处将按照一定比例组织抽查工作,抽查范围覆盖所有专业,具体抽查流程另行通知。

四、审查结果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将审查报告及附件1,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23日前报送到学籍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75093785378876560715071

电子邮件:112765999@qq.com


附件:毕业生毕业、学位预审查相关报表



        教务处

        2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