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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进一步推动开放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4)要求,我校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二、共享方式

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三、申报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开课教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较高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沟通,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五、政策支持与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辽宁省教育厅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教务处将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在工作量计算、年终考核、省级本科教学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3.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31日17:00前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平台学习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hengxiaowei@dlnu.edu.cn

联系人:程晓伟

联系电话:15998493991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平台学习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