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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大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5)要求,现决定开展 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反映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二、评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注重基层,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等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协同育人,重在应用推广。

三、评选条件

1.申报省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4.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名额及要求

1.推荐名额。学校限额推荐11项成果参评辽宁省教学成果奖。单位(部门)限报一项,有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者教学改革方案成熟并且取得明显成效、在学校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学院限报两项。

2.推荐要求。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经过省教改立项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推荐。各单位(部门)推荐的项目应按学校评审成绩进行排序,并在单位(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五、推荐评审程序

1.成果申报。符合条件要求的成果进行申报。

2.基层单位评审推荐。基层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成立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以及拟推荐名单。

4.学校审批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推荐参评辽宁省教学成果奖。

、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1.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 版);

3.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5000 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均为PDF 格式);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6.请用 8 位阿拉伯数字为每项成果编号,其中前 5 位为学校代码12026,中间 2 位为成果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末尾 1 位为单位(部门)推荐排序。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编写。材料 3 请整合为 1 PDF 文档提交,以成果编号-成果名称-主持人名称命名

7.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于2020830日发送wangru@dlnu.edu.cn;同时将学院盖章后的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1份、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7、教学成果报告(5000 字以内)7份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综A311室(开发区校区)。

(二)有关要求

1.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2.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部门)需将推荐成果在单位(部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学校也将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对经公示发现问题且调查核实的成果,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联系人:王茹

联系方式:18842802339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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