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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大连民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规定,各教学单位领导、系(部)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需要深入本科课堂听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领导、系(部)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其中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领导不少于4次。

二、行政领导干部听课需填写《大连民族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属于专任教师的领导干部听课应纳入同行评价、督导听课安排,并认真填写《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记录》,做好听课现场反馈工作。

三、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学校将纳入年度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体系。

四、教学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本单位的应及时解决,属于其他部门的,请及时向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反馈。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87562732(5732)

邮箱:zlzx@dlnu.edu.cn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