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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质量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办法》(大民校发[2023]4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2024学年内本预科和研究生理论、实验等课程。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办法》(附件1)。

三、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数量的20%确定,包含秋季及春季两学期课程,每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具体名额见附件2《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两学期推荐的课程门数应尽量均衡。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教学工作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三)综合评价

1.学生评价。学校使用2023-2024学年学生评教评价结果作为申报课程的学生评价结果,占比40%。

2.院级教学督导评价。各教学单位根据推荐课程名单,依据《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督导打分表》(附件4),安排本单位教学督导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价,每门课程评价督导不少于2人,占比30%。

3.校级教学督导评价。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通过课堂听课,考察教师课前准备、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参考资料、课堂管理、教学效果、课程考核方式、试题等内容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价,占比30%。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2023-2024学年两学期参评课程的推荐并报送《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unwei@dlnu.edu.cn。

(二)12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申报课程的院级教学督导评价,并将《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督导打分表》(纸质版)《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质奖院级教学督导评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加强对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切实达到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目的。

(二)加强领导,坚持标准。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文件和有关要求推荐,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示范带动,整体推进。要通过评奖强化教学成果的积累、教学经验的总结及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教学优秀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的提高。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753059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