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6〕5号)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辽宁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条件及要求
1.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须在辽宁省内。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4年9月30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4年9月30日前)。
3.同一项目只能被提名一个奖项,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25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6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6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
6.2026年度省科技奖实行分级评审,须根据评审标准和条件选择提名等级。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环节的一等奖落选项目经自愿申请可降为二等奖,其余项目上一等级评审落选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7.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原则上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处级干部比例须小于20%,县级党委和政府不能作为项目完成单位。
8.提名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9.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被提名省科技奖: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联合惩戒期的;
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其他依法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或者有国家及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名程序
(一)预报名
各学院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764782614@qq.com。
(二)注册账号
已报名的教师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已有账号可直接使用,无须再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将在9月28日8:00开放。
(三)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提名单位、项目所有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和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请各项目完成人于10月15日前将经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公示材料(包括我校提名项目及我校教师参与校外单位提名项目)发送至764782614@qq.com。公示内容参考模板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其他合作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也须同步公示(各项目组注意留存合作单位的公示证明,并于2026年10月22日前将公示截图及公示结果发送至764782614@qq.com),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填报提交《提名书》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相应奖种的填写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请最晚于10月23日17:00前在系统提交完整材料,科技处将进行初审,项目组可根据审查意见继续修改完善,定稿并审查通过后提交下载打印。
四、提名材料报送
1.纸质提名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主件、附件应合订,不要另加封皮,不得超页。
2.其他材料: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3.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一份(见附件)。
报送地点:勤德楼A503(科技处)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学校科技工作推进会有关工作部署,各学院要展现担当作为,抓早抓实抓好科技工作,对照“十四五”科研任务目标,结合各学院“十五五”布局,加强组织动员,全面梳理凝练有关科研成果,积极申报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原则上各学院要召开科学技术奖申报动员培训会,积极组织申报科学技术奖项目。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尽快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可参考附件格式。
2.请拟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及时开具代表性论著的检索报告。
3.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考评审组设置和评审范围情况(见附件),选择合适的评审组。
4.省科技厅各奖种评价指标见附件,供参考对照。
七、时间安排
1.各学院提交拟申报汇总表时间:2026年9月28日
2.公示内容发送邮箱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3.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发送邮箱时间:2026年10月22日
4.系统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
5.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八、校内奖励业务咨询
(一)联系人:姜云汉 电话:87656061
代启国 电话:87630449
邮箱:764782614@qq.com
(二)辽宁省科技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 17612488647
科技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