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大连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

首页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4日 作者:张琦 冯景 编辑:李德万 来源:招生就业处

民大新闻网讯  7月14日上午,大连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换届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勤德楼召开。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王丽萍、冯林参加会议。



会议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基金会章程规定,听取并审议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经大会民主选举,王丽萍当选大连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长,于海艳、周菡当选副理事长,邹雷当选秘书长。孙海超当选监事长。



王丽萍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向长期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助力基金会公益事业的各级领导、社会爱心企业、各界人士、广大校友及全体师生致以诚挚感谢,对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她表示,新一届理事会将坚守育人初心,严守合规治会底线,落实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打造阳光公益、责任公益的品牌形象。同时,深耕育人主业,优化奖助帮扶、创新创业扶持等公益项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广泛联动校友与社会资源,搭建多元合作平台、拓宽募资渠道,奋力推动基金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公益力量助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冯林向第二届全体理事、监事致以衷心感谢,对新当选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表示祝贺。他表示,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坚守公益初心,积极汇聚社会资源,在奖助育人、困难帮扶、师资培育、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学校发展注入了宝贵的公益力量。希望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珍惜信任、不负重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建言献策,传承优良作风,勇于开拓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基金会健康发展,助力学校教育公益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动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6年1月经辽宁省民政厅、教育厅批准成立。截至第二届理事会任期结束,基金会累计募集各类捐赠资金522.6万元,资助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万余人次,有力支持了学校事业发展。


长期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基金会发展,将其作为汇聚社会资源、凝聚校友力量、服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平台。下一步,教育发展基金会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将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扎实履行公益职责,广泛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深耕高等教育公益事业,为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大连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校友代表,企业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分享
检测到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这会影响网站的显示效果, 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