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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户口迁移办法

根据大连市的有关规定,考取研究生的学生,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办理。
     6月20日,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将进入冲刺阶段,为预防户口迁移工作过于集中,6月11日至6月19日期间,户籍办将对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发放常住人口登记卡,待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相关材料到黄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考取其他学校研究生的学生.

(1)本人凭有效证件到户籍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凭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入学须知和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黄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2)申请将户口迁回原址的学生,参照《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法》中申请回原址的办法办理。
(3)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到户籍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
①户籍迁往考研学校的,代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常住人口登记卡、入学须知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黄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②申请将户籍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代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回原址申请书,到黄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委托书要写清楚委托双方的姓名、班级、身份证号和事由并加盖委托人所在学院的公章。委托书要一式两份,户籍办和黄海路派出所各留一份存档。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学生

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户籍办办理户口变动手续。

保卫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