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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常态化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资产管理,充分保证仪器设备家具类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学院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基础保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大连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5)58 号]和《关于开展常态化资产清查暨 2023年度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国实处-TZ-2023-02]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常态化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学院成立常态化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振、朴  晶

副组长:崔利富、胡启霞、朱  月

成  员:宋宏伟、范  伟、彭永鹏、李  想、刘伟兵、张庆高、朱利杰、安鸿达、张小爽

分  组:办公室及学工组:胡启霞、朱  月

土木工程专业组:崔利富、胡启霞、宋宏伟、刘伟兵、李  想、张庆高

        工管管理专业组:崔利富、胡启霞、彭永鹏、安鸿达、张小爽

建筑环境专业组:崔利富、胡启霞、范  伟、朱利杰

常态化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实验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崔利富,联系电话:87557309

二、工作职责

1.落实管理使用部门自查责任

依据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制度化推进常态化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各使用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各部门依照方案组织自查和整改,及时完善资产台账数据,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资产自查报告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注重审计清查结果运用

根据学校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给出的资产清查审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于因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方法

1.资产管理员指导全体资产使用者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平台,认真核对个人名下的全部资产情况,对仪器设备家具的存放地、使用方向等信息进行核实(注:存放地名称原则用“校区名+楼宇名+房间号”来表示,如果无房间号,可用房间的功能名、楼层等命名),确保资产实物、使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方向等信息账物一致。个人无法修改的信息由资产管理员汇总后报国实处统一更正。

2.实物盘点以管理平台中导出的资产明细账为依据,逐项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并据实填报《仪器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已退休或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请按规定及时归还核销资产,并按程序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资产调拨业务。

4.资产使用者全面核查资产标签粘贴情况,如存在脱落、错贴、未贴的,请管理员及时予以粘贴。

四、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是学院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定期资产清查是保证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的必然要求。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明确任务,充分动员,按照“谁领用、谁清查”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人,确保清查完全彻底,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2.认真自查,以查促改。资产清查要深入到每一位职工、每一个房间、每一件资产,清查要以平台中的明细账为依据,资产领用人应保证名下所有资产账实相符,对于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问题,要全面清查,最终结果在自查报告中据实列出。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在平台中进行数据调整,需要持续整改的要建章立制,保证规范管理常态化。

3.强化监督,直面问题。自查过程中直接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问题,保证清查真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不得瞒报虚报。自查整改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反映问题,为迎接校级审计清查做好充分准备。

 

 

 

 

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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