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3

各相关单位:

为了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有效落实学校“四个突出”发展战略,提升我校教师科研能力,培育更多高水平成果,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有机结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汇聚校内外力量,做好部署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题指南

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中的《课题指南》和《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课题招标公告》中确定的征集选题的方向及领域。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申报辅导(10月)

各相关单位对教师的研究基础、研究方向和申报条件等进行认真梳理,了解基本情况。聘请本学科领域校内外专家,充分做好项目申报前的组织动员、辅导培训和经验分享。

第二阶段:确定选题和初步论证(10-11月)

组织教师学习研究近些年课题指南和立项名单,研究立项重点,拟定选题。各位教师着手开展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填写《选题意向书》。申请人确定和提交选题后,各相关单位可召集相关学科专家,对预申报选题进行初步论证,提出修改建议。

11月20日,各相关单位将《选题意向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并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我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选题意向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给申请人。

第三阶段:撰写《申请书》和进一步论证(11月-12月下旬

申请人填写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各学院通过学术研讨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论证指导,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12月20日,各相关单位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我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给申请人。

第四阶段:学习指南和评审修改2024年1-2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达2024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后,学校将及时召开课题申报说明会,传达有关精神,对《申请书》撰写等事项进行专项培训。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最终选题,结合本人研究基础和选题指南及时并填写2024年版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2月20日,各相关单位将2024年度《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并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我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再次指导,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第五阶段:完成论证和形成定稿(20242-3月

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课题《申请书》,完成定稿。按2024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相关要求,各相关单位审批后,进行线上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人文社科处根据上级下达名额完成评选,并进行形式审查、材料整理、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准确无误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材料报送要求

11月20日报送电子版《选题意向书》和《申报汇总表》。

12月20日报送电子版预申报《申请书》及《申报汇总表》。

2024年2月20日报送电子版2024年度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及《申报汇总表》。

2024年3月报送上传至系统的《申请书》的纸质版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审批盖章)。

四、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工作,制定学院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定期推进落实,邀请专家入校讲座,与学校形成上下合力。各学科团队更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动员和指导团队成员申报项目,专家学者要带头申报,青年教师要主动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学校鼓励各相关单位邀请专家讲座辅导,并给予经费支持。

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通知为准,提交最终材料的要求和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海英 杨玉文

联系电话:87656195 87924887

办公室:勤德楼A505

邮箱:44459078@qq.com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