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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新一轮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首批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带头人选拔与聘任工作的通知

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下午15:00之前报到院办岳玉莲处,相关链接地址:http://www.dlnu.edu.cn/organization/20050324/column/478.htm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学校实际,本学期重新修订了《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制定了《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经学校党委会审议已通过。现启动新一轮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首批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带头人的选拔聘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符合《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中相应的任职条件者,均可自荐申报。
2、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年度考核不合格;
2)课程评价为C级;
3)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岗位任务;
4)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或责任事故。
二、选拔、聘任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根据选拔条件,由本人向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交有效材料和证明。
2、基层推荐。由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根据学科建设、教学建设工作的需要,提出推荐意见统一报送组织人事部。
3、资格审查。由主管校领导、组织人事部、科技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被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审。
4、个人述职。本人须在学校评审会上进行述职答辩,述职内容包括:在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已取得的业绩成果,聘任后的工作设想和具体目标,述职时间不超过6分钟。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原则上为17-21人,校长为评审委员会主任。
5、考核评定。个人述职答辩后,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任职条件,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定。考核结果的评定,以个人取得的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意见。
6、实施聘任。经校党委会讨论审定后,校长聘任。
三、报名及评审时间安排
1、11月18日-22日,个人填报材料。于11月22日下午16:00前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部(综合楼411室)。
2、11月23日-25日,申报材料审核。
3、11月27日,召开学校评审会,个人述职答辩,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评定,评审结果报党委会审定。
四、上报材料的要求
    见特聘教授、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首批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带头人申报考核材料填报说明:
 
                                组织人事部    生命科学学院转发
                                          200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