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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准时进入实验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

  三、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实验服。

  四、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实验教材和有关书籍,弄清实验目的、原理、使用的仪器设备,明确实验方法、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五、服从指导教师指导,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和药品等。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或挪动仪器设备,有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七、实验中所用仪器应按要求做好仪器使用情况记录。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异常或有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八、爱护公共财产,注意节约水、电、燃气及药品等;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和玻璃器皿等,如有损坏应填写赔损单,并按制度进行赔偿。

  九、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清洗自己使用过的一切器皿,仪器设备及其它用具应归放原位,并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待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并严禁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十、值日学生要认真负责,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扫工作,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切断电源,关好自来水龙头、气瓶和门窗,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