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工会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5 11:41:26
 

大连民族学院工会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一、总 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财务会计法》为保障学校工会组织职能和工会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2.根据“统一领导、分配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3.工会经费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经费计划总额,需认真执行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4.工会帐目清楚。每季度清理帐目,半年向校工会委员会通报财务支出情况。

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费担保和抵押。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来源会费收入。全部用于基层分会的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等集体活动的费用。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行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和教师酬金及学员奖励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午餐费、夜餐费等。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消耗的用品;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报刊等费用。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工会举办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班所需费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费用,会员代表大会费用,会员证工本费用等,建家活动费,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

四、工会经费报销制度

1.转帐支票报销,要持入库单和发货票。固定资产入库单由工会负责保管财产的保管员签字,发货票必须持有税务机关印章的合法发货票,否则不予报销,报销由财务人员凭银行戳记制票。

2.现金报销费用部分由主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写明用途,财务按经济内容制票、并加盖现金戳记。超过规定限额不予报销。

3.差旅费、汽车费、各种票据由本人贴粘、填好,合计张数、金额后,交校工会办公室统一办理,经工会主管财务的主席签字,会计审核报销。

4.上述各项的报销均由工会主管财务的主席、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销。

5.日常经费开支500.00元以内,工会主管财务主席审批;500.00元以上,报请校工会主席办公室决定,先审批后花钱的原则,统一由办公室办理报销,主管财务主席审批。

6.丢失发货票应以对方出具证明予以报销。丢失火车票等交通票一律不给予报销。

7.分会经费使用年初有预算,预算外的经费不予报销。

五、分会会费和职工借款管理制度

1.分会的会费要由分会主席写借条(别人不能代理),校工会主管财务的主席,根据本分会经费情况批准,到财务处取款。

2.出差或使用完毕,三天之内报销,由财务会计审查,由主管财务的工会主席批准后结算。

3.结算凭单由本人签字、财务注明转帐和现金两部分,一笔一清。

4.不足三十元的零星用款和超过本分会会费用款,一律不借,持用借款备用金购买,回来报帐。

六、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财产管理,是工会对财产物资管理的总称。管理用好工会财产,有利于保证工会工作任务和活动计划的顺利实现;有利于保护群众财产的安全完整,做到物尽其用,更好地为职工群众办事;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爱护公共财产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具体事宜如下:

(一)财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计划添置,讲求实效;

2.合理供应,物尽其用;

3.妥善保管,人人爱护;

4.增添变动,心中有数。

(二)财产的划分标准

1.固定资产

单位价格满200.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单件财产;或者单位价格不满200.00元,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量同类财产。

2.低值易耗品

其单位价格和耐用年限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小型设备、工具、用具。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要分类、编号、入库、记帐。

2.购入的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工作人员验收,采购员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验收签字,并填写《固定资产管理卡》一式两份,然后将其备案。

3.工会的财产物资,一般不向外单位出借,因特殊情况必须出借时,经工会主管人员批准,并由借用单位出具借据,应定明归还日期和租金。财产领用或租借有损坏,按情况赔偿所受损失。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变价处理。需经工会经费委员会鉴定同意,然后报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方可报废。

5.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应每年最少清点一次。查明:固定资产实有数与帐面余额是否相符;各类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保养有无问题。每次清查工作应由工会主席、专业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清查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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