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基层工会试行开展工会工作量化积分和评选先进集体及奖励的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5 11:40:28
 

大连民族学院基层工会试行开展工会工作量化积分

和评选先进集体及奖励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及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基层工会更好地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促进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开展学校“五好工会”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基层工会试行开展工会工作量化积分和奖励等措施。为增强此项工作的可操作性,特别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考核内容及积分标准

1.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党政领导积极开展活动,有创意、效果好,每开展一项活动5分。

2.为开展“三育人”工作,加强职业道德,提高教职工素质而举办有关活动,每开展一项行之有效的活动5分。

3.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基层工会定期学习,研究工作,会议有记录,每次会议3分。

4.基层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于年初和年末按时上交学校工会10分。

5.按要求召开二级教代会,并组织代表上交提案,每份提案1分。

6.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准确反映教职工呼声和要求,并协助党政解决问题和做好思想稳定、化解教职工矛盾工作5分。

7.按时上缴会费,严格履行会费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5分。

8.工会干部按时参加工会的会议和活动,按要求参加者5分,替代者3分。

9.工会要求上报的有关材料、统计结果,按时上交每次3分,过时0分。

10.认真组织本单位会员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根据参加人数分别为8分、6分、4分(即参加80%、60%、40%)。

11.代表学校工会参加市级以上各种活动,每人2分,获奖者每人5分。

1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研讨会,每提供一篇论文10分,获奖论文15分。

13.在工会组织的各种先进评比中,获校级先进个人5分、先进集体8分;市级以上先进个人10分、先进集体15分。

14.在工会宣传工作中,为学校工会网页投稿一篇5分,被学校和上级工会网页刊登一篇稿件10分。

15.对学校工会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基层工会,根据贡献大小酌情加分,最高10分。

二、“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办法

1.每年末,学校工会将根据基层工会的自评、申报和积分情况,评出基层工会数的1/3左右为学校“先进基层工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层工会,不参加“先进基层工会”评选:

当年未召开“双代会”的基层工会;

年终不上交书面总结的基层工会;

有两次不组织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基层工会;

在6月和12月底前不能足额上缴会费的基层工会。

3.以上考核积分均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计算。

三、此项工作刚刚尝试,今后要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修改考核内容与积分标准,也欢迎各基层工会在试行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本办法从学校工会全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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