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校园网费用分担的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5 11:35:26
 

大连民族学院校园网费用分担的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民族学院校园网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网(CERNET)的费用分担要求,以及学校的线路租用情况,向校园网用户收取一定的网络分担费用,用于上缴清华大学CERNET中心和有关线路提供商的费用。为确保校园网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实际,参照兄弟院校的收费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费用分担原则

1、本规定中的用户,是指接入校园网的集团(包括机房、实验室等)和个人。

2、校园网作为学校的基础设施之一,向全体师生开放,鼓励使用,并收取一定的使用管理费。

3、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所有用户必须交纳网络费用,办理有关手续,方能上网。

4、网络分担费用于部分补偿网络运行费、分担费、线路租用费以及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二、服务类型和收费标准

1、服务类型:可以访问国内和国际所有允许访问的站点。

2月租费:

个人用户:学校正式员工(人事处记录在档)在教学工作区可免费获得一个免费上网帐号,申请多个帐号每个每月50元;学生宿舍区每个帐号每月20元;红梅家属区和教师宿舍区每个帐号每月30元。

集团用户:实行分摊带宽策略,集团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租用带宽,每月每兆500元。

3、信箱租用费:校内教师可免费申请一个10M邮箱帐号,可接收国内、外电子邮件,不记流量。帐号形式:xxx@dlnu.edu.cn

4、流量控制:校内流量全部免费,国际国内流量4G免费,超出部分10/G收费,不足1G1G计算。

5、网络耗材费:网络部原则上不提供用户上网所需要的各种耗材(如:网线、水晶头、网卡、集线器、线槽等),但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领取的,应向网络部缴纳相应耗材的成本费。

三、收费方式

1、学生用户 :使用一卡通交费。

2、集团用户:填写《校园网公共机房入网申请表》和《校园网费转帐单》,每半年结算一次。

3、教师家属区和宿舍区用户:每半年从工资中扣除一次。

4、校内多余一个帐号的用户:填写《上网登记表》和《校园网费转帐单》,每半年结算一次。

四、其他

根据教育科研网和线路提供商收费标准的变化及校园网的运行情况,收费标准将做出相应调整。

本办法由大连民族学院网络领导小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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