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5 11:34:58
 

大连民族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之一,为了管好用好多媒体教室,特制订管理办法。

1.全校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部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2.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由管理员负责,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精神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3.设备出现较大故障,应尽快通知厂家以便及时修理。同时启用备用多媒体教室和设备,以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学期开学前管理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学期结束,管理员应对每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

5.教师上课期间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多媒体部,管理人员应及时到现场予以解决。

6.所有使用多媒体设备的任课教师应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提交下学期的使用计划,提前一周安装教学应用软件,特殊情况使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若不按要求而造成教学工作不能如期正常进行的,由任课教师负责。

8.除正常教学外使用多媒体教室及其设备必须由使用者向教务处提出借用申请,办理借用手续,由教务处发出借用凭单,方可由管理员给予使用。

9.多媒体教室及其设备的钥匙不允许交给学生掌管,也不能通过学生传递交接。

10.多媒体辅助教学系统是为全体老师授课提供服务的公用设备,除管理员外,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修改设备的配置参数、随意安装软件。

11.每个使用多媒体教室及设备的人员都必须爱护多媒体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下课关好设备及电源,并及时将钥匙送还门卫。

12.管理员有管理好多媒体教室设备的责任和权利。若发现有违规操作或故意损坏设备者,应进行教育并追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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