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档案的鉴定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5 09:31:34
 

大连民族学院档案的鉴定制度

 

一、     鉴定的原则和标准

1、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鉴定要坚持全面的观点、历史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凡档案保存期限介于两者之间的,要就高不就低。

2、档案鉴定要根据各类文件材料保管期限表为标准。

二、     鉴定工作的组织

1、    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组织进行,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及综合档案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2、    档案鉴定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各立卷部门立卷归档时,决定文件材料是否立卷。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剔除,由立卷单位保存备查。第二阶段,对于归档文件要具体判定其价值,确定保管期限,由立卷人根据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用铅笔初步确定,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后由综合档案室确定,标明保管期限。第三阶段,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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