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4 21:12:06
 

大连民族学院图书馆借阅制度

 

1.借阅处图书全部开架,读者请持本人“一卡通”进入,不允许代借图书(否则双方各停借一个月),“一卡通”遗失请立即到图书馆挂失。

2.请读者将自带物品放在存包柜内,进入借阅处后取代书板,插板取书,选定后携代书板到前台办理借书手续,在借阅处阅览请遵守阅览规则。

3.高级职称读者可借阅15本,中级职称读者可借阅10本,职工可借阅5本,教职工借期3个月,可续借1个月。学生可借阅5本(小说1本),学生借期1个月,可续借1个月,小说不能续借,超期系统自动计罚。

4.请在图书到期前一周内到借书处或在网上办理续借(或预约),已经续借过一次和逾期未还的图书不予续借。

5.读者毕业前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由图书馆盖章证明,再依此办理离校手续。

    6.图书丢失、涂抹、损坏等的赔偿,见本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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