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规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14 21:55:56
 

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规程

一、 流程图 


 

二、有关说明

1 、拟开会议前,由院办公室负责征集议题。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直接提出;院长办公会议题由院长和副院长直接提出;有关部门提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可由分管领导直接提出或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向院办公室提出。

2 、院办公室对征集上来的议题进行汇总整理。

3 、将准备充分、酝酿成熟的议题提交党委书记(院长)审定。

4 、安排会议日程,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5 、有关部门准备会议材料,将材料一式十份交院办公室。

6 、院办公室发出会议通知,并在会议前一天将有关材料送各位党委成员(学院领导)。

7 、召开会议时,院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服务工作。

8 、院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

9 、党委书记(院长)签发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

10 、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定。

11 、院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催办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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