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评选民族文字优秀教材的具体标准 |
1995年国家教委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优秀教材评奖办法》,开展了首次全国性的中小学民族文字优秀教材评奖工作。《评奖办法》对优秀教材的评奖条件做了详细的规定。
对自编教材的要求是:
(1)教材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符合义务教育法,符合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体现民族特点,符合民族学生的特点和规律,有利于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从学生熟悉的环境和事物出发,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基础知识、基本训练以及实验等教学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观点正确,材料、数据符合事实;分量适当、难易适度、梯度合理、易学易教;选材要符合本学科的知识规律;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精神。
(2)教材体系。符合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建立适合学生学习的知识体系、基本训练体系和培养能力的体系;把学生认识规律和学科的知识结构结合起来,安排教学内容的顺序层次和逻辑关系;有利于实现本学科的教学内容的顺序层次和逻辑关系;注意本学科各部分内容间的相互衔接和与其他学科内容间的联系。
(3)教材中的练习和作业。要体现教学目的和要求,份量要适当,不加重学生的负担;安排要明确、具体、有层次、适应不同程度学生的需要;内容、形式多样化;要重视观察、实验、动手制作和社会调查,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尽可能利用简便易行的器材和已有的条件;注意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生产实际,引用的事例和数据要准确。
(4)教材的文图。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要求,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语言特点,不使用方言土语;文图配合恰当;引文、摘录要准确;装帧设计质量要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翻译教材的要求是:
(1)语言文字要规范,通俗易懂,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语言特点。
(2)要忠实于原文,同时不拘泥于原文,自然流畅,符合少数民族学生的思维规律。
(3)翻译准确,不漏泽。这些评估标准的建立,是多年来民族文字教材编译工作的经验总结,它反映出按教育规律对教材质量的一般要求,也体现了民族文字教材建设的特点。这些要求,对编写民族语文教材将起到较长时期的指导作用。不仅对评奖民族语文优秀教材,对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也有着很好的引导作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