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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发挥宗教界人士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 |
我国实行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制度,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教育制度的活动。但对宗教界人士的各种助学活动,则予以鼓励。如通过他们动员农牧民子女入学,筹集教育资金等。1988年国家教委在一份文件中提出:“根据藏族几乎是全民信教的特点,以及宗教对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影响,不少爱国的宗教界人士,既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又对民族的进步、藏族教育文化的振兴,有着强烈的责任感等情况,要充分发挥他们办教育的积极性”。1992年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又指出:“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多数人信教的民族地区,要注意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募集办学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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