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现有人口约1548.9万。 壮族大部分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云南省、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壮语分为南部和北部两个方言 。南部方言下分五个土语,即邕南土语、左江土语、德靖土语、砚广土语和文麻土语,主要分布在广西南部、西南部和云南东南部地区;北部方言下分七个土语,即邕北土语、右江土语、桂边土语、柳江土语、桂北土语、红河土语和邱北土语,主要分布在广西中部、北部、西部、东部部分地区和云南的邱北、师宗。 壮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是历史上没有文字的民族。50年代,人民政府帮助创制了一套以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壮语为标准音点的拉丁拼音文字,1981年进行了修改完善,进行全面推广,直至今天。 历史
壮族历史悠久,在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中国东南沿海就居住着“百越”族群,壮族就是由“百越”的一支“西瓯骆越”发展形成的,瓯、骆名称在历史上消失之后,壮族还先后使用过乌浒(汉代)、俚(汉代)、僚(三国)、俍(晋)、僮(宋代)等名称。僮的名称最初是指庆远、南丹的壮民,解放前后,自称布僮的有宜山、罗城、柳城、忻城、柳江、融安、永福、马山、鹿寨、等十多个县的全部或部分壮人。解放后经过协商,统一成为僮族。后因“僮”字读音易混,又含贬义,经周恩来总理提议,于1956年把“僮”改为“壮”,遂称壮族。 宗教信仰
壮族祟奉多神,各支系的神名不一。一般祭关公、孔子、家神、财神、岳飞、杨六郎、神农等。部分神只有偶像和牌位。如神农等牌位就设在“老人厅”内。 祖先崇拜在壮族的宗教生活中占有一定地位。每家正屋都供奉“天地君亲师”神位。“侬人”所供奉的家神有三兄弟,神位通常设于门角、梁上或后墙,并且供奉外祖父母。“土人”和“侬人”已出嫁女子每逢年节要在男家祭献自己已死去的父母。“沙人”在卧室内供有“花王圣母”。
生活习俗
壮族的房屋多为干栏,也叫木楼、吊脚楼。壮族干栏式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和建筑式样因地而异。木材较多的地方,干栏多为竹木结构,竖木为柱,顶上盖茅草或瓦。缺乏木材的地区,则以竹子作篱和楼板。经济发达的地区,干栏多为泥石结构或砖石结构,用石头砌基础,冲泥为墙或砌砖为墙,屋顶盖瓦。各地壮族的干栏建筑式样也不尽相同,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天间或5开间,住人。不管其式样、布局如何,中间的一间屋必是堂屋,用于接待客人和祭祖先,左右两间或其它房间,有的作卧室,有的作客房,有的作厨房。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火、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在房屋的正门前或偏侧,则用竹木搭一晒台,供晾晒衣物、农作物和休息用。大多数地区的壮族还用荆棘或竹木编篱,围在干栏的四周,在干栏和篱笆之间的空地上种上蔬菜、果树、竹等。这种因地制宜的干栏式建筑古今沿袭,历代不衰,深为壮族人民和南方其他民族所喜爱。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婚。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 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服装特色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上衣是左衽无领阑干衣,腰部扎有紧身带,下身穿长裤,裤角稍宽,裤脚有兰、红、绿色的丝织和棉质阑干镶边。裤外套短裙,裙也有镶边。头上包黑毛巾,穿绣花鞋,戴耳环、手镯和项圈,裤腰左边悬挂一个彩穗筒。上衣的长短有两种样式,一种是短款,仅及腰部,另一种是长款,长及膝部;小伙子多穿无领右大襟和对襟两种上衣,穿长裤,腰间系一条腰带,包头巾,穿布鞋。 节日
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 壮族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三月三、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几乎每个月都要过节。 春节一般在腊月二十三过送灶节后便开始着手准备,二十七宰年猪,二十八包粽子,二十九做糍粑。除夕晚,在丰盛的菜肴中最富特色的是整煮的大公鸡,家家必有。年初一喝糯米甜酒、吃汤圆(一种不带馅的元宵,煮时水里放糖),初二以后方能走亲访友,相互拜年,互赠的食品中有糍粑、粽子、米花糖等,一直延续到十五元宵,有些地方甚至到正月三十,整个春节才算结束。
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清扫墓地,并由长者宣讲祖传家史、族规,共进野餐。还有的对唱山歌,热闹非凡。1940年后,这一传统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赛歌会,气氛更加隆重、热烈。 其他节日食俗也都各有讲究,各具特色,比如中元吃鸭、端午吃粽、重阳吃粑等等。
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人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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