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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归档自查阶段:第1-2教学周(2024年3月4日至3月17日),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材料归档及自查。

学校检查阶段:第3-5教学周(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7日)。

二、检查形式及内容

(一)实践教学。检查形式为教师自查、校院督导组检查。各教学单位应了解本单位实验教学与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管理情况及实践教学档案归档情况,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阅及档案归档情况。

(二)理论课教学。检查形式为教师自查、校院督导组检查。教师按照考试环节工作规范和教学档案自查表开展自查。学院检查归档试卷的规范性与文件的齐备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由校院督导组成专家组对材料归档情况、规范性等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教学档案存档内容以教务处下发的《必修考试课(理论)教学档案自查表》(附件1)《选修课(理论)教学档案自查表》(附件2)《实践教学档案规范性自查表》(附件4)为准。

(二)检查的重点是存档试卷管理的规范性与文件的齐备性,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学校检查具体安排将于3月17日前下发。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学期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联系人:孙韡     电话:8753059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