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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01 14: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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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民纪发〔20082

 

关于修订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2002年,学校组织各部门制定了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措施,并已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贯彻落实。这几年,随着学校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学校部分单位和部门有一些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也有一些变化。为了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要对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修订和完善。

请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每位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职责和分工,并8月底前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中共大连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630

 

主题词:党风 廉政建设 责任制 通知

大连民族学院办公室             200871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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